关于拟将祝玲腊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2025-10-14 来源: 浏览次数:0
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与考察,艺术与传媒设计学院党委学生第二党支部拟在近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讨论拟将祝玲腊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祝玲腊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5年10月12日讨论,拟确定祝玲腊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12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欧阳容川
联系电话:13970237201
联系地址:南昌工学院27栋
中共南昌工学院艺术与传媒设计学院
学生第二党支部
2025年10月12日
(一审/龚夏莹;二审/侯孟龙;三审/王亓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