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刘琪榕等7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2024-03-27 来源: 浏览次数:0
经学生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刘琪榕等7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4年3月25日讨论,拟确定刘琪榕等7位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意见反映联系人:段天英
意见反映联系电话:0791-87837232
意见反映邮箱:913186098@qq.com
中共南昌工学院艺术与传媒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审/王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