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设计学院画室管理办法
2015-06-15 来源: 浏览次数:0
为塑造我院良好的精神风貌,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学院制订《传媒设计学院画室管理办法》,对本学期在画室上课的教师、学生提出要求,并进行检查。
一、画室环境方面:
1、画室内布局合理,保证画室的干净整洁,照明设施良好,用电安全、规范,无不安全隐患。画室卫生要求:画室墙壁、玻璃窗、天花板保持清洁,无蜘蛛网,地面无尘土、积水、果皮纸屑等垃圾。
2、每次授课结束,任课教师应组织学生打扫卫生并清洁静物并摆放好;
3、禁止在画室吸烟,实验室不要堆放过多的杂物,如果有一些不能用的设备(如报废的静物、画架、射灯等不能工作的其他设备)应与固定资产管理员联系进行处理,不应占用画室空间;
4、每周五由指定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大扫除。
5、任课教师在每次授课前五分钟打开画室门,在授课结束后,应关闭电源和门窗。
二、画室教学方面:
1、任课教师必须授课时必须准备好并携带相关教学材料(教案、授课计划、课程标准);
2、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学生的日常考勤,并抓好课堂纪律;
3、任课教师应做好课程设计,任务引领,教学目标明确。
三、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传媒设计学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