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017-10-29 来源: 浏览次数:0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遵守院务公开运作程序,在公务活动中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切实为教师、学生、家长提供方便。
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以权谋私、以职谋利;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四、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重大问题的决策坚持走群众路线,在评选推优、招生、考试、毕业等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严禁接受被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红包等。
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任人唯亲,不准在干部考察中向上级组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七、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乱收费。
八、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
九、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个人述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认真做好记录。
十、要建立廉政谈话、廉政告诫制度,对有廉政信访件的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对于违反本守则,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告诫;对于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责任,并按相关条例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