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注册打印、发放及就业信息录入的通知
2015-06-18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9月23日召开的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从2014年起,全省试行大学生就业协议实名制打印。同时,结合我校两项政策改革,招生就业处将就业有关工作向李校长做了专题汇报。现按照李校长的指示,将协议书的注册、打印、发放及就业协议的录入等事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就业科科长必须组织班主任认真学习招生就业处技术管理科下发的《江西省大学生就业协议实名制打印使用说明》PPT文件。之后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到网上注册协议并申请打印,就业科科长或负责就业的老师需全面监督本学院各专业各班级就业协议的注册情况。在协议注册的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鲁和英老师。全校协议书的注册必须在11月中旬即学生离校前注册完毕,如后期有学生由于没有注册协议而影响学生就业单位的签订和协议的收回,所有责任由各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科长或老师承担。学生网上注册就业协议的的网站是:http://www.jxjob.net/EmployAgree/studentLogin.jsp。
2、学生在指定的网站上注册并申请协议打印后,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就业协议的打印。各学院需按照招生就业处的要求和时间按时领取就业协议书并发放到学生手中。本次协议的注册、打印本着学生注册学校打印的原则,如果第一次申请的协议一旦作废,需学生再次申请,然后学校审核再次打印等复杂程序。所以各学院在监督学生注册时,必须嘱咐学生,严格按要求、按时间注册。
3、按照我校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经请示李校长,要求到2015年4月前2015届各学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得低于75%,请各学院在2015年3月30日前将各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协议收回并将签约情况录入二级系统。学生所签署的就业协议不得作假,录入二级系统的就业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不得有误。招生就业处会安排专人在一级系统中全面查实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学院作假并输入信息不完整,影响其他工作开展,责任由学院承担。2015年3月30日前各学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的初次率须达到75%,具体人数分布如下表: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人数(人) |
2015年3月30日最低需达到75%的签约率的人数分布 |
1 |
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71 |
53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162 |
122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75 |
56 |
4 |
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171 |
129 |
5 |
信息学院 |
网络工程 |
55 |
41 |
6 |
人文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 |
24 |
18 |
7 |
合计 |
558 |
419 |
4、各项就业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名称 |
发放时间 |
回收时间 |
信息录入时间 |
责任单位 |
监督单位 |
2015届毕业生就业协议 |
2014年10月30日前 |
2015年5月10日前(本科生见上表) |
2015年5月20日前(本科生见上表) |
各二级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2015届毕业生推荐表 |
2014年11月5日前 |
/ |
/ |
各二级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表 |
2015年5月15日前 |
2015年6月10日前办理完毕 |
/ |
各二级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5、按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要求,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将在2015年5月30日前结束审核(具体时间待省毕分办安排)。如有学生更换就业单位、更换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请务必及时联系招生就业处并在一级系统中做相应的更改。特别是有更换就业单位的学生,各学院必须正确的引导并指导学生合理的维护自身利益,及时办理毁约及解除劳动关系等手续。待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再次登入网上注册就业协议的网站,进行就业协议的第二次申请,以便再次就业签约时使用。
6、2015届毕业生所包含的毕业层次有:2011级专科预科、2012级专科、2011级本科及往届插班生。所有毕业生档案邮寄费的收取工作在2014年5月已经开始,将在2014年11月20日全部截止,具体名单已在财务处,请档案邮寄费还未缴清的学院按规定的时间将费用补齐。
招生就业处
2014<,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4pt">年10月27日